日前,中宣部印发4号文《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发展实施方案》,对全国有线电视一网整合提出明确要求,以市场化形式,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由中国广电牵头和主导,联合省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战略投资者等共同组建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实现全国有线电视网络的统一运营管理。
《实施方案》还明确提出,中国广电将携5G牌照等资质、频率等进入股份公司,要建设具有广电特色的5G网络并赋能有线电视网络,完成以全国互联互通平台为基础的有线电视网络IP化、智能化改造,实现全国一网与5G的融合发展。
可以看到,中国广电“全国一网”蓄势待发。基于此,我们可以对有线电视网络一网整合的最新政策作出以下解读:
01
基本原则:
行政推动,市场运作
由于我国有线电视网络公司股权极为分散,如果单纯依靠市场化运作,不仅难度极大而且进度会极其慢,因此“一网整合”采取的是行政力量大力推动的基本原则。
当然,由于有线电视网络公司作为市场主体,必须具有较强的市场化能力,因此又要坚持市场运作的原则。
具体措施就是:由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牵头和主导,联合省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战略投资者等共同组建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实现全国有线电视网络的统一运营管理。
02
组建方式:
成立中国广电股份有限公司新公司
充分考虑到股权多元的现状,以新公司中国广电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一网整合的市场主体,一方面新公司可以更好地实现中国广电、各省网公司的利益平衡,另一方面又可以吸引新的战略投资者进入,更重要的是作为股份公司既可以单独上市,也可以借壳上市。
在股权结构和出资方式方面,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控股,以拥有的国家广播电视光缆干线网的公司股权、已投资省网公司股权、其他有关股权资产及现金等出资,按评估后的净资产为出资额。
非上市省网公司以相关股东持有或合计持有的省网公司51%的股权出资,并根据评估后的净资产价值作为出资额,占有相应持股比例,49%还保留在省网,使得该省网成为股份公司在当地的控股子公司;
已经上市的省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其大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份转化为在新成立的股份公司的出资,使得股份公司成为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还需要得到证监会的批复和许可);
战略投资者以现金方式出资,除引入国有大型企业外,股份公司作为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还将引入有影响力的民营企业,根据具体持股比例确定出资额。
根据中国广电的前期工作可以预测,国家电网公司、中国移动公司、中信集团公司等国有企业,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等事业范围以及阿里巴巴等民营企业有可能会成为战略投资者。
股份公司的运作模式如下:
一是采取母子公司管理体制。广电一网股份公司为集团母公司,各省市广电为控股子公司,各省网一律更名为“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XX省(区、市)公司。
股份公司设立技术委员会和市场运营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由股份公司及各省(区、市)子公司代表参与组成。各省网公司人员等留存当地,税款缴纳按税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各省级子公司负责经营管理省域业务;
二是在治理机制方面,股东大会由中国广电、各省网公司和战略投资者组成,各股东按出资比例享有各项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党委、董事会按照中央文化企业有关管理规定组成。
股份公司采用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其中,董事长、总经理根据中央宣传部、广电总局的人事安排由中国广电提名推荐;党委书记兼任董事长,总经理担任党委副书记。
监事会按照中央文化企业有关管理规定组成。其中, 监事会主席根据财政部委托由中国广电提名推荐。
中国广电提名董事长、总经理、监事会主席,其他董事、监事由中国广电和各省网公司按照中央文化企业有关管理规定提名。
可以看出,中国广电股份公司的管理层主要成员由中国广电提名,各省市网络公司的高层有可能担任董事、监事、副总经理等职务。
03
任务重点:
全国一网、5G网络建设
一是实现全国一网与5G的融合发展,建成统一运营的管理体系;
二是建设具有广电特色的5G网络并赋能有线电视网络;
三是完成以全国互联互通平台为基础的有线电视网络IP化、智能化改造;
四是建立统一运营管理体系;
五是推进有线、无线、卫星协同发展;
六是构建三网融合全业务体系;
七是实施“智慧广电”战略;
八是深化省网公司改革发展,完成“一省一网”整合。
各省网公司借助“全国一网”整合发展,积极向当地党委和政府争取支持。即各省网公司推动解决好在“一省一网”整合发展中的遗留问题,例如股东出资不实、资产瑕疵、股东占款、保底分红、人员事业身份、整合不彻底等遗留问题仍由当地解决。
04
业务范围
业务范围包括以下:
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的建设、改造、经营、维护和管理;各类文化资源和广播电视节目内容的集成、加工、分发、传输;付费广播电视频道、音视频点播等服务;基于有线电视网的宽带电视服务;广播电视节目的策划、拍摄、制作、发行。
以及境内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安装和商业运营;第一类基础电信的互联网数据传送业务、蜂窝移动通信业务、通信设施服务业务;相关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呼叫中心业务;广播电视工程建设、智慧广电、物联网、智慧社区及智慧家居服务业务等。
可以看出,未来最大的期待点是:第一类基础电信的互联网数据传送业务、蜂窝移动通信业务、通信设施服务业务等。
05
政策难点
一是上市公司的资产、所占股份等如何确认,未来各上市公司是否涉及控股权变更进而引发同业竞争问题;以及各省网如何剥离非有线网资产等问题;
二是有些非上市省网公司经营困难甚至已经资不抵债,而按照文件精神,各省网公司人员留存当地,如何协调好这类省网公司的关系;
三是该政策有的地方很细,但有些难点问题又有些粗。要想把该政策真正有效落地,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无疑是对中国广电现有管理层的极大考验。